Tuesday, December 13, 2005

我租車,我寫 blog

我有什麼能耐可以說服人家資助我參加比賽?

我租車,而且我把我怎麼做的,都一五一時非常透明的紀錄在這個部落格上。目的是:

  • 紀錄自己
  • 留 archive 給後來者
在中文網誌年會所認識,來自上海的 Xuer 是這麼形容(tagging)我的
徐子涵:台北 摩托车手 黄飞鸿 台下哥们 台上振声

在《超越生命極限的長跑達人》一文中,記者是這麼寫林義傑的:

在你十歲的時候,你是否曾經立過志呢?在忙碌的生活中,你是否曾經放棄過你的夢想呢?可是,對台灣長跑好手林義傑而言,十歲那年預定的夢,十八年來都踏實的走著,一刻都沒有忘記過。

而我的經驗是:

然後是我自己的例子。我在1984年洛杉磯奧運時只有六歲,連中文字都看不懂幾個。可是當劉易士(Carl Lewis)在百米衝過終點時,我感動的流下淚,哭了好久。

我告訴我自己,以後一定要成為世界級的田徑運動員。

林義傑的描述

10歲的林義傑,是個過動兒,好像永遠找不到一個定點,令老師頭痛的他,終於幫他找到一個宣洩的世界,那就是跑步。

我:

可是我10歲的時候,所有週遭的跡象都顯示,在台灣想成為專職的田徑運動員,是沒有「出息」的。我很痛苦,非常痛苦的放棄血液裡想成為田徑選手的夢。回到了書本的世界後,天天早上起來第一件事,就是看報紙的社論(時為1986年)。

給我兵器,我就辦的到。沒有兵器,我還是會讓下一代辦的到。

看這篇文章,還挺讓人熱血的喔 :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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